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着重审查什么内容(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着重审查什么内容提出)
一、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着重审查什么内容
1、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讯问的时间、地点,讯问人的身份、人数以及讯问方式等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2)讯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是否注明讯问的具体起止时间和地点,首次讯问时是否告知被告人有关权利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是否核对确认;
(3)讯问未成年被告人时,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有关人员是否到场;
(4)讯问女性未成年被告人时,是否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5)有无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被告人供述的情形;
(6)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前后一致,有无反复以及出现反复的原因;
(7)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否全部随案移送;
(8)被告人的辩解内容是否符合案情和常理,有无矛盾;
(9)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以及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
二、证人证言如何认证
1、首先,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对证据能力的审查,看它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自愿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供、欺骗的方法取得证据。用非自愿方法取得的证言,属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这是由言词证据易变化、易受取证方式影响的特点决定的。
2、其次,要注意审查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作出的关系到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言,它的证明力有限,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的证据进行补强。
3、再次,要考虑证人作证时是否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如威胁、引诱),证人的品格是否良好,有无劣迹等等。这些因素要综合考虑,以判断证言真伪。
4、最后,要注意言词证据之间合理矛盾的存在。如果多个证人之间,证人与被告人或被害人之间,就同一事件的任何细节的回忆和描述都相当一致,这是不符合人的记忆规律的,尤其是人们在遇到突发的事件时。许多案件中常见就某一情节,多个言词证据之间存在不少矛盾,有时矛盾还比较大,如对同一辆车的回忆有人说是红,有人说是绿,但只要能证明同样的时间和地点确有这样一辆车存在,并与其他的证据相印证,这样也可以达到证明标准。其实这种有矛盾的言词证据,证明力反倒较强。
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着重审查:讯问的时间、地点,讯问人的身份、人数以及讯问方式等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等内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三六九律师网www.szgzfz.cn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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