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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

三六九律师网 2025-02-21



  近几年合肥的发展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的,从一座破落的小县城发展为现在的创新城市,这其中有多少不易,但是合肥的发展仍旧存在诸多问题,工程质量问题就尤为突出,例如公交车棚的倒塌伤人事件,那么,合肥市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呢?

  合肥市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合肥市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程度鉴定

  目前应执行《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屯50292-1999),不宜公执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缺陷表面看可能是施工原因,但由于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质勘测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的,任何一方的过失,都可能造成建筑工程质量缺陷。

  1、鉴定的一般方法。

  其目的在天核实鉴定对象的基本事实,方法包括:

  (1)对地质勘察报告的检查;

  (2)对设计图的复核;

  (3)对影响安全性指标的施工质量检查、检测(如混凝土强度、砌体强度、钢筋钢筋检测,构件截面尺寸复核,主体结构布置调查等);

  (4)对材料质量的调查;

  (5)对工程建设中管理与变更信息的调查。

  2、鉴定必须的资料。

  该类鉴定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工程设计资料(应包括所有的修改及变更);

  (2)施工验收资料(检测数据、试验报告、施工日记、分部分项检验资料);

  (3)地质资料;

  (4)监理资料;

  (5)变更指令。

  对于合肥当人来说,工程质量问题关乎的不仅仅是一人的利益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群众的共同利益,工程质量问题的多发不会给政府留下难题,也会妨碍社会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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