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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能否进行治安处罚(侵占罪可以立案吗)

三六九律师网 2025-02-18



  一、侵占罪能否进行治安处罚

  1、侵占罪不可治安处罚,侵占行为构成犯罪的,接受的是刑事处罚而不是治安处罚,治安处罚适用于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

侵占罪能否进行治安处罚(侵占罪可以立案吗)

  2、侵占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治安处罚的适用

  1、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主体。

  (1)违法行为主体有自然人和单位两种,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违法行为主体应当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自然人进行处罚,自然人应当具备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两方面的条件。

  (3)责任年龄是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责任能力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人一般应当具有责任能力,但是对于精神病人、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醉酒的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处罚、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5)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2、多个违法行为和共同违法行为。

  (1)多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人实施了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其应当分别作出处罚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2)共同违法行为是指两个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3、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从重处罚和不执行处罚。

  (1)减轻处罚是低于法定处罚的处罚;不予处罚是宣告行为违法但不给予处罚。对具有以下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2)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侵占行为构成犯罪的,接受的是刑事处罚而不是治安处罚,治安处罚适用于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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