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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述同案犯基本信息是不是立功(同案人供述和辩解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三六九律师网 2025-02-18



  在司法案件中,立功在量刑上,人民法院会做一定的考虑,主要是犯罪的可谴责性减少了,那么,供述同案犯基本信息是不是立功?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算立功。

供述同案犯基本信息是不是立功(同案人供述和辩解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根据《刑法》

  第六十八条 立功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同案犯是指同一个刑事犯罪案件的所有犯罪嫌疑人,而共犯是共同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个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同案犯在逃的,在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前提下可以先就在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但要等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定罪量刑后才会结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共同犯罪案件,如果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但在案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对在案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本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分别移送审查起诉或者移送审查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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