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应该怎样维权(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一、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应该怎样维权
1、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维权的方式有向开发商提出意见,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直到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可以交房。如果开发商一直不处理房屋瑕疵问题,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租赁可以约定提前终止合同吗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我国的房屋租赁的合同是我国的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很多很多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是要进行房屋租赁的,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三六九律师网www.szgzfz.cn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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