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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令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后如何继续履行(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买卖合同书)

三六九律师网 2024-12-20



  一、判令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后如何继续履行

  人民法院判处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宅基地买卖合同自始始终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能继续履行合同。

判令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后如何继续履行(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买卖合同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宅基地买卖的条件

  首先,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会被认定为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因此,只有符合以上条件,宅基地才可以进行转让,如果在转让宅基地时发生纠纷,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

  1、协商解决

  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关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反映处理。

  3、司法解决

  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可以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无效,所以判决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后,宅基地买卖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宅基地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取得宅基地的一方要返还宅基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三六九律师网www.szgzfz.cn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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