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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分公司承包协议)

三六九律师网 2024-12-18



  一、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吗

  1、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

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分公司承包协议)

  2、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3、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4、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点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注册分公司必须材料清单: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一个公司在成立之后,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向工商登记机关提出设立分公司的请求的,请求若是被受理,那么在分公司成立之初,一般就有有一个营业执照,若是在营业执照之中,注明了分公司可以签署承包合同,那么该分公司在满足其他与签署承包合同有关的条件之后,就有了签署承包合同的资格。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三六九律师网www.szgzfz.cn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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